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支撑各大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壮大的“龙头险种”。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利用伪造交通事故、谎报汽车被盗抢、冒名顶替等各种手段骗取保险赔偿的案件也层出不穷,不仅使各家保险公司深受其害,而且对汽车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诚信构成了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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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八门的汽车骗保案件
记者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采访时,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该公司今年以来遭遇的一系列汽车骗保案件,从中可见骗保手段五花八门。
酒后驾车案。2008年4月29日上午9时左右,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称一辆海南马自达轿车在济南羊头峪西沟发生事故,撞电线杆造成车辆右前部严重受损。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现场勘察发现,事发路段道路狭窄,且发案时间人员较为集中,不足以造成如此大的损失,存在很大疑点。经向附近商贩询问得知,出事车辆凌晨5时30分左右即停放在此。在警方介入后,被保险人承认事故系凌晨2时酒后驾车所致,为了逃避责任采取了延迟报案。此案涉案金额7000元。
午夜撞树案。今年2月,保险公司接到举报,称一辆宝来轿车在夜间故意撞树造成严重损毁,以骗取保费。最后警方侦破此案,保险公司成功拒赔,涉案金额77800元。
死亡骗保案。今年3月底,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一件涉及人员死亡的案件时,发现部分证件有造假嫌疑,遂向济南市刑警支队报案。经过警方十余天的调查,认定此案确为假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死亡证明、火化证等一系列证件,达到制造假赔案骗赔的目的,涉案金额20余万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同样遭遇了一起离奇的死亡骗保案。2007年11月24日,该公司客服中心接到报案电话称,驾驶员曹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在江苏睢宁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行人死亡。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江苏分公司安排人员组织查勘和事故处理,但在江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报案人时,报案人声称肇事司机已经被拘留,报案人也已经离开江苏。
12月20日,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了被保险人递交的第三者死亡赔款索赔资料,金额共计19万元。保险公司发现死亡证明等资料有疑点,为确认事故的真实性,便派工作人员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调查取证,竟发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查无此人,当地交警部门也没有这起事故发生的记录。更为离奇的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山东平阴县见到该车车主张女士时,被告知她的车辆从来没有去过江苏,更没有发生过上述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随即向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今年3月12日,警方将两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先是伪造了他人的车辆号牌并办理车辆保险,然后在异地制造虚假的交通事故并伪造死亡证明书,欲利用保险公司异地调查难的情况骗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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