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当事人办理手续
中国法院网讯 6月10日下午,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驱车百余里,将上午刚刚执结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赔偿10万余元送到了申请人陈玲家中,并帮助他们在银行办理了存折。
2007年5月28日,陈玲丈夫王某驾驶大型货运汽车从外地贩卖西瓜来邳州,由于疲劳驾驶,途中与一大货车迎面相撞,王某当场死亡。案件发生后,法院判决王某的雇主陈某承担13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2008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人员发现,车主陈某购买大货车也是倾尽全部财产,由于车辆严重损伤,各项损失巨大,陈某躲避债务而搬迁到外地无线索查询。执行法官对陈某的困境表示理解,但案件仍需执行,他们选择陈某家人作为突破口,将死者王某家中孤儿寡母的情况耐心向他们说明,并邀请当地村委会参与调解。经过多次不懈努力,陈某家人终于和申请人达成了10.4万元的赔偿协议,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请求法院给于一定时间筹借还款。
6月10日,陈某和家人将近11万余元赔偿款及诉讼费用交到了法院执行局。考虑到申请人孤儿寡母,距离法院近百里,来法院领取执行款既不方便又不安全,执行人员下午就专门驱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
邳州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贯穿人文关怀,对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减轻诉累。今年以来,已上门立案11次,送钱上门49次达107万余元,得到当事人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