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的轿车烧了保险公司赖赔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16万元
龙虎网讯 家人开着自己的轿车出去游玩,不料玩完回来时发现车子正在燃烧,最后成了一堆空壳。事后,消防部门的认定是火灾由车子附近的垃圾燃烧引起。为此,车主张梅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不排除车辆自燃为由拒赔,张梅一怒之下将对方告到法院,索赔16万元。
去年3月,张梅给家里的一辆丰田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16万元,保险期限到2012年3月底。保险条约中规定,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机动车受损的,保险公司按约进行赔偿。
去年4月,张梅的丈夫驾驶该车去了徐州。一天早晨,她丈夫开着车到当地的一个景点游玩,当时就把车子停在了一处草坪上,然后步行去景点玩了。等到11点钟,张梅的丈夫从景点出来,准备驾车离开。远远就看到停车处冒着黑烟,走近一看,这才知道是自己的车烧起来了。由于火势很猛,等消防人员来了扑救之后,车子已经被烧成了空壳,没啥用了。当地消防部门后来出具了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为附近的垃圾着火引起,消防大队评估,张梅家的损失为207000元。可张梅拿着认定书等去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赖账了,迟迟不予理赔,她只好将对方告到了江宁区法院,索赔1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真实有效。消防大队已经作出认定,火灾是由附近的垃圾燃烧引起,按照合同中的保险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赔偿。保险公司提出可能是自燃,但没反证,该辩解意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另外,该车辆已全损,张梅方同意将残车给付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按保险金额赔付。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张梅16万元